发布时间:2023-08-09 文章来源: 作者: 办公室
强国必先强农,强农必强科技。河南省政协在开展农业强省建设专题研究时,将农业科技作为重点关注内容。近年来,河南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业科技的重要论述精神,聚焦重点领域,集中开展核心技术攻关,农业科技创新取得明显成效。主要表现在:一是科技成果产出成绩突出,如小麦、花生、芝麻等品种选育走在前列,“十三五”期间农业领域获得国家科技奖励14项;二是科技资源量增质升,如保存农业种质资源37000余份,保存数量和开发利用水平居全国领先地位,“十三五”以来新建国家生物育种产业创新中心、神农种业实验室等省部级以上创新平台90个;三是科技发展环境持续优化,如农业科技财政投入持续加大,累计投入9.9亿元建设国家生物育种产业创新中心和神农种业实验室,设立30亿元的“中原农谷”建设投资基金;四是科技支撑能力明显增强,如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2022年达64.9%,主要粮食作物良种覆盖率达97%,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87%。
河南作为农业大省,农业和农业科技的发展在全国具有典型性、代表性。以一域视全局,我国农业科技发展仍存在一些明显短板:
一是种业基础研究和先进育种技术能力不够强。基因编辑技术、分子设计育种等现代科技手段应用不足,仍处于以杂交选育和分子技术辅助选育为主的V2.0到V3.0阶段,与发达国家以模块化、流程化、工厂化、信息化为主要特征的V4.0相比差距较大。重要农产品品种开发不足,除小麦、玉米、花生、芝麻、大白菜等良种外,奶牛、白羽鸡等畜禽品种,菠菜、西兰花等优质蔬菜良种和甜椒、番茄等高端设施农业种子对外依赖度高。
二是农机技术装备与国外差距大。重大农机和食品装备的核心部件90%以上来自国外,部分产品供应链不能完全自主可控,存在“断供”“卡脖子”风险。国产拖拉机平均无故障时间仅为国外同类产品的30%—50%,收获机可靠性、作业效率、智能化程度等远远低于发达国家,无级变速器、转向驱动桥等关键零部件及电液控制及传感等关键技术主要依赖进口,蔬菜水果等设施农业领域的机械化设备研发仍处于起步阶段。食品制造装备国产化程度较低,关键技术受制于人。
三是农业集成技术创新与转化应用水平不够高。育种、种养、肥药等农业领域的单点技术多,系统集成创新与应用不够,没有形成多个单项技术集成应用合力。农业科技产学研脱节,供给与需求错位,科研成果转化路径不畅通,科技成果转化率仅为30%—40%,而发达国家如美国、日本达到80%以上。大部分农业科技成果停留在实验室和纸面上,“中试”不足,没有应用到田间地头,更没有达到产业化的阶段。
四是智慧农业和绿色农业发展水平不够高。数字农业技术存在短板,农业机械智能化水平不高,土壤、气候、作物生长等多参数传感器设备成本高、布点少,涉农数据的采集、分析能力还比较弱。绿色农业技术研用不足,化肥农药减施增效、有害生物实时监测等关键技术研究较为薄弱,耕地质量提升与节水灌溉技术、生态新型可降解地膜、农产品包装材料与环境修复技术和农作物秸秆肥料化、基质化、饲料化技术等还存在明显短板。
五是创新治理体系现代化程度不够高。企业研发能力普遍不足,创新主体作用发挥不充分,其他创新主体协同不力,农业科研与教学单位之间缺乏清晰合理的定位与分工,研究内容高度同质化。农科教一体化服务衔接不够,农业高校涉农学科设置体系化程度不高,科技成果向产业延伸的动力和能力不足。农技推广“三支队伍”功能弱化、知识老化,服务能力严重不足。人才下乡激励力度不够,农业从业人员普遍受教育程度和科技素养较低。
存在上述问题,既有对农业科技研发不够重视、研发投入不足等供给侧方面的原因,又有“大国小农”生产方式影响先进科技应用、农业经营主体素质不高等需求侧方面的原因,还有农业科技体制机制不活等方面的制约。针对其中的重点问题,建议如下:
一是建立多元化农业科技投入体系,破解投入不足的问题。强化农业科技创新的财政投入,建立长期稳定的农业科技财政投入增长机制,推动我国农业科技投入占农业GDP的比重由当前的不足1%尽快提高到全国所有行业平均2.14%的投入强度,并且逐步接近农业强国水平(2%—3%)。特别是要以财政预算和国家拨款作为主要且稳定的投入来源,支持农业科技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研究。完善农业科技金融的信贷支撑,健全农业科技成果价值评估、质押登记等配套机制,优化金融信贷产品供给,大力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品,拓宽金融支持范围,积极探索依托投贷联动、银担和银保等组合创新,通过债券融资、信贷支持等全链条综合金融服务,满足农业科技企业的金融需求。鼓励各地结合各自实际,探索设立政府资金引导、金融机构大力支持、市场化运作的农业科创基金,带动社会资本加大对涉农领域科技创新的投入。
二是努力实现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破解种子“卡脖子”的问题。开展关键技术联合攻关行动,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整合各级各类优势科研资源,聚焦核心种源等领域开展重点攻关,加强对生物育种的重要基础理论研究,加大生物育种关键基因和分子模块研究力度,尽快突破生物育种底层关键技术难题,提升新品种培育科技效能。改革育种科研管理体制,引导高校、农科院所主要从事基础研究等公益性研发,支持企业作为市场化主体根据市场需求进行商业化育种及开发,深入推进种业领域科研成果权益分配改革,探索成果权益分享、转移转化和科研人员分类管理机制,如允许专家、科技人员等在种企兼职取酬,允许科研单位的成果到种企入股参与分红等。做强做大种子企业,支持大型企业通过并购和参股等方式进入农作物种业,鼓励种子企业间的合并重组、强强联合,支持有条件的省(市、区)发展壮大有国际竞争力的省级育种集团,实现种子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的一体化发展。在构建大型现代农作物农业集团龙头之外,积极培育发展一批“育繁推一体化”企业,着力形成支撑种业发展的企业集群。健全种子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对跨国种业公司主要口粮作物种子及转基因作物种子的监管,对主要口粮作物种子市场占有率科学研判、有效管控,对部分转基因作物种子的商业化应用实施必要的技术管制。健全种子市场准入机制,严格准入条件和标准,并不断强化进出境种子检验检疫,从源头把好种子安全关口。加快构建种子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完善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提高保护水平和保护效率,鼓励原始创新,强化育种科研单位和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探索建立国家种业知识产权公益保护制度,严防知识产权流失。
三是不断完善现代化农业科技创新治理体系,破解协作不力的问题。创新农业科技研发组织方式,强化涉农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大力推进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研发平台建设,开展有组织科研活动,探索实施“赛马”制度,深化实施“揭榜挂帅”制度,探索实施校企、院企科研人员“双聘”等流动机制试点工程。建立农科教融合的科技推广体系,以农技、农机、农经“三支队伍”改革为重点,构建农业科研单位、有关高校、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多种主体参与的推广体系,利用现有的区域性农业科技推广网点,优化不同级次推广机构职能配置。完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机制,建立“链式创新集群”,以产业链为主线构建从基础研究、技术研发、工程化研究到成果产业化应用的贯通式协作网络,实施以技术研发创新度、产业需求关联度、产业发展贡献度为导向的分类评价,强化科技创新目标和产业发展指标双重考核,大幅提升第一“贡献人”转化收益分配比例。
来源:《中国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