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7-03 文章来源: 作者: 新郑市
二、我市中小企业融资难成因及融资现状
(一)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信贷“门槛”相对较高
一是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条件相对较高。各商业银行规定中小企业取得贷款的第一个必要条件是要有房产等有效资产用于抵押,而多数中小企业缺乏有效的抵押资产。
二是在信贷管理中推行的授权授信制度以及资信评估制度主要是针对国有大中型企业而制定的,而中小企业使用的标+准与大企业大致相同,如不分规模大小,都要求提供连续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其他中小企业无法全面提供的相关资料等,这些规定正好击中了中小企业的软肋。另外,国有商业银行和其他股份制银行属于企业,赢利是其主要目标,因此在贷款上存在“嫌贫爱富”、“喜大厌小”的特点,这也增加了中小企业信贷融资的难度。
三是中小企业财务状况、会计记录等不规范、不完善,信用额度达不到,而且中小企业的规模小,许多企业家即使把可低押的房子贷出去当做抵押,但是却仍然满足不了资金的需求。
四是中小企业所需的资金一般比较急,金额小等特点,但是银行需要层层审批,据资料显示,在我市邮政储蓄银行贷款,最快需要一个月。而且我市根本没有审批特权,这都给资金的及时性造成了一定的困难。有些小企业因为急需用钱,都转向了民间资本,然而由于利率高,市场混乱,这都造成了企业的负债成本增加,也是许多企业家都望而却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