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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郑市民营企业转型升级的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16-02-01 文章来源: 作者: 新郑市

   一、 十八届三中全会后民营经济转型发展的新机遇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必须毫不动摇鼓舞、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我国民营经济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从体制外的有益补充到体制内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发展实践充分证明,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我国改革开放的重要标志和显著特征。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的民营经济,必将受益于全面深化改革,地位将更加巩固、作用将更好发挥、价值将更好体现。同时,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方针政策,从产业指向、融资方式、税收政策以及简政放权等多个方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民营经济发展环境逐步得以改善,民营经济的转型升级可谓到了关键时期。
由于我市工业发展基础很薄弱,产业层次多数为粗加工和下游产业,产品科技含量和档次低,缺乏自主创新和核心技术,加之原材料价格上涨及市场环境较差,同时我市民营经济在发展中仍较普遍存在融资难、招工难、用工成本高、税负重、经营粗放、转型缓慢等诸多问题,导致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发展状况不好,甚至处在停产及半停产状态。当前成为我市民营企业转型的重要时期。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几乎与此同时,中国向民营企业、民间资本开放了电力、水利设施、铁路、港口、卫生、医疗,城市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80个投资项目,极大提高了民营企业转型发展的自主权。
    二、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现状
    目前,我市共有大小民营企业近3000家,上缴地方税金占全市税收收入的90%以上,民营经济在调整产业结构、繁荣城乡市场、扩大社会就业,在我市经济的发展过程中起着关键性甚至不可替代性的作用。大力发展我市民营经济,有利于完善和发展我市现代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有利于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从体制机制上增强经济发展活力和后劲;有利于坚持和完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特别是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后新的历史时期,发展提升民营经济对于我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从我市民营经济的发展现状看,虽然我市民营经济取得了长足发展,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但总体看,与南方的一些先进地区比,差距十分明显。民营经济仍主要集中在传统的商业贸易、饮食娱乐、简易加工等劳动密集型行业,从事高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开发的不多,新兴产业发展滞后。主要表现为:
    (一)企业规模总体偏小,高新产业比重偏低,转型升级有待加快。我市的民营企业多而散、小而弱,在规模和发展层次上都偏小偏低,从事高新技术的民营企业数量更少。这就使政府及相关部门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举措在执行过程中难以突出重点,有效发挥其激励推进的作用。
   (二)自主创新能力不强,产品换代步伐较慢。自主创新能力弱,企业产品特色不够明显,市场竞争力不强,是长期困扰我市部分民营企业发展和转型升级的突出问题。由于科研投入少,大多数民营企业的产品仍停留在跟踪模仿阶段,较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产品升级换代步伐缓慢,企业核心竞争能力偏弱。
   (三)高级人才较为缺乏,现代管理意识较弱。虽然近年来民营企业对于人力资源的开发应用予以越来越多的关注,但由于种种原因,大多数民营企业仍面临着高学历、高技能人才匮乏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和成功转型升级。同时,我市许多民营企业的管理方式很多仍是以家族式企业为主,发展理念不够先进,有的甚至还沿袭着家庭作坊粗放、落后的经营管理,与日益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极不适应,企业自身整体素质不高,存有“小进则满、小富即安”的思想,缺乏闯大市场、求大发展、当大老板、干大事业的雄心和气魄,极大制约了民营企业自身的发展。
(四)“融资难、用地难、用工难、人才难”仍然是制约我市民营经济快速发展的瓶颈。特别是融资问题,我市的不少中小民营企业都在反映融资难。有些中小企业为了能够持续发展,甚至不惜走民间高息借贷之路,负债压力巨大,长期以往,不但使企业本身难以为继,严重影响了我市经济发展的健康性和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