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5-31 文章来源: 作者: 调研处
郑州市自2016年成立不动产中心以来,房屋登记的行为得到一定程度上的规范,房地产的交易安全得到了维护,有效的确保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然而,不动产中心成立后,与原来的权利部门(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在信息交割与业务穿插的过程中,出现了许多问题,给广大市民带来了诸多不便。
一、不动产权证在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程序繁杂、时间漫长。以前房管局办房产证只需7个工作日,可现在办个不动产权证书需要30个工作日。老百姓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现在的办理程序为:房管局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房屋交易和产权状况确认单(转让)→不动产局申请→受理→审核→登簿→缴费→发不动产权证书,办事效率没有逐步提高,反而越来越繁琐,办理流程越来越多,相当于原先的两倍。
(二)不动产权籍调查。老百姓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时,很多都因为房子信息、土地信息不完整,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这就需要国土部门现场勘测,时间短则一个月,长则甚至需要三个月。造成很多社会问题,例如:房屋解押,房管局解押完毕,不动产局却迟迟不能办理,致使该房屋不能解押,再抵押,再贷款;二手房过户,房管局过户完毕,不动产局过户不了,约定的时间不能过户,导致卖方违约,双方对簿公堂。
(三)“等不起的” 不动产权证。房管局的信息系统和不动产登记部门的信息系统出现了不匹配的情况,不动产局重新整合这些信息就需要业主到房管局开具很多证明,其实很多信息房管部门都有,只需要内部流转一下就可以,现在国土部门重新做现场勘测,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例如房屋所在楼幢跨宗越界超占等问题,自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度以来,至今无法解决,尽管今年3月份出台郑政【2017】6号《关于处理国有建设用地上不动产登记相关问题的意见》,但仍未有具体处理细则,致使此类问题一直处于搁置状态,老百姓只能遥遥无期的等待。
二、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以下具体建议
一是郑州市房屋交易和登记中心应按国家层面指导意见实行“一站式”办理,不动产登记实行“内部流转”、一站式服务,老百姓不再需要来回跑两个部门。可在我市区域内,一手房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还需要让老百姓在房管局和不动产局中间两头跑,实在说不上“便民”、“利民”。
二是可借鉴其他城市不动产登记受理点实行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联合办理的模式。申请人需一次性向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后,首先由房管局进行房源信息和房屋交易合法性审查,通过审核的业务将会推送到不动产登记部门,由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房屋、土地信息的融合,然后经审核、登簿、打印证书等环节,最后发放证书,以“一个窗口进、一个窗口出”的工作方式,避免办事群众多次奔走。
三是尽快完善房管局的信息系统和不动产登记部门的信息系统,真正做到无缝对接,资源共享。
四是很多市民反应,郑州市房管局此前对老弱病残有绿色通道,给他们提供便捷、高效的办证服务。希望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也应该提供类似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