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1-23 文章来源: 作者: 调研处
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充分肯定我国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指出“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变,我们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没有变,我们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没有变。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我国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而且要走向更加广阔舞台。”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民营经济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不断发展壮大。截至2017年底,我国民营企业数量超过2700万家,个体工商户超过6500万户,注册资本超过165万亿元。概括起来说,民营经济具有“五六七八九”的特征,即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我国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推动我国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成为创业就业的主要领域、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政府职能转变、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国际市场开拓等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郑州市民营经济概况
2017年,我市非公有制经济总量达到6620亿元,占GDP比重72.5%、较2013年底提高2.8个百分点;完成税收581亿元,占全市税收总额的75%,较2013年底增加172亿元、占比提高2.6个百分点;非公有制企业11.5万家,从业人员217万人,较2013年底分别增加3.6万家、25万人,非公有制经济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更加凸显。
二、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困难
“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依然存在。当前,我市金融服务体系建设还不能很好地适应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形势要求,尤其是面对中小微企业“短、小、频、急”的融资需求,现有金融体系还不能有效地提供充足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还不能形成推动中小企业脱困发展的支撑力量。一些银行片面追求大集团、大项目、大客户,不重视中小微企业,加上中小微企业普遍缺乏抵押资产,且有效担保不足,使得亟需信贷资金支持的中小微企业融资更加困难。面对当前快速发展的新产业、新业态,我们在资产证券化、未来收益权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产业链金融等金融产品创新前沿尚未真正起步;保险公司在开发特色险种、更好地服务企业方面仍有不足,通过保险方式为中小企业融资的积极性不高。另一方面由于民间融资机构“跑路”现象时有发生,政府、企业都对民间融资机构持谨慎态度,使得中小微企业融资市场化程度低,渠道过于单一、狭窄。
发展面临的“三门”依然存在。近年来,我市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出台了一系列措施,但“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等民营经济发展的障碍仍未完全解决。民间投资仍面临制度壁垒,一些地方存在行政行业垄断、地方行业垄断与保护主义。尽管市场准入条件不断放宽,但一些民营企业在投资时仍然与国有企业受到不同程度区别对待,隐形歧视、附加条件时有存在。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现有政策落实不到位,或者不切合企业实际需要,导致民营企业家政策获得感不强。
政商关系现实困境依然存在。一些干部搞不清与企业交往的分寸,干脆舍“亲”而保“清”,导致出现因“吃不准”而“不敢为”的现象;一些干部在面对政府管理、服务企业方面已经暴露出来的弊病和问题,对民营企业因相关政策变化调整所遇到的困难,冷漠视之,无所作为;一些干部指刻意避免与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人员的接触,比如执行法规政策时只运用检查监督处罚等手段,采用自身简便易行的方式方法贯彻落实任务要求,回避和不考虑不同行业和类型企业的现实情况;基层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有较大提升,然而在强调“法无授权不可为”、依法依纪依规的情况下,基层政府和公务人员只能做规定动作,对于法规政策在执行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无能为力,有时只能坚决执行。
三、推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意见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在我国经济发展进程中,我们要不断为民营经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帮助民营经济解决发展中的困难,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变压力为动力,让民营经济创新源泉充分涌流,让民营经济创造活力充分迸发”,并且提出了6个方面的政策,直接针对当前民营经济发展中遇到的核心问题,精准施策,每一条都是民营经济活力的强心剂。对我市如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助推我市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我们提出以下五点建议:
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应当担负起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担负起监督责任,推动形成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和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合力。强化对“关键少数”的监督,强化自律和服务意识坚持抓早抓小,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提醒纠正。要建立正向激励、负面清单与容错纠错相结合的机制。通过各级有关职能部门、工商联、商(协)会等积极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的涉企政策宣传活动,提高针对性和时效性;深入开展以“守法诚信、坚定信心”为重点的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引导企业守法诚信经营;推进企业廉洁文化建设,加强对企业负责人的廉洁自律教育,提升反腐倡廉意识。保障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合法权益,尤其要关注非公有制经济年轻一代的成长,掌握其思想动态、关注其价值取向。
建立常态化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与企业家交流沟通机制。每月召开一次由领导和企业家参加的营商环境座谈会,面对面听取企业家的诉求和问题,形成当月问题清单,由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并处理。建立市领导联系民营企业制度。市领导每人每年对口联系1-2家重点民营企业,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及时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促进产学研之间的交流和合作,协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信息问题、技术问题、融资问题、人才问题等等。
加强非公有制经济阵地建设。加快建设郑州商会大厦,打造国际经济合作平台、民营企业总部基地、民营经济服务中心、郑商形象展示窗口。学习借鉴先进地市经验,加大对在郑异地商会的服务引导与考核奖励,扶持郑州籍在外经商企业家组建域外郑州商会、建设域外郑州商会大厦,积极发挥商会的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把分布在全国、全世界的郑州人联系、团结起来,打造对外招商引资的桥头堡和根据地,让全球企业家为郑州喝彩,为郑州宣传。
加强商会建设和国内外民间商贸交流。积极发挥商会作用,引导会员依法经营、依法治企、依法维权,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通过商会引导,坚定企业家对企业发展、郑州发展的信心,提高对郑州的认同感。充分发挥工商联民间经济交往职能,重视域外郑州商会建设,以商招商、以商促商,加强中原城市群及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长江中游、成渝等城市群联动互动,通过商会组织促进郑州国内、国际经贸交流。
建立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引导教育机制。参照省财政今年新举措,大力增加工商联的培训费用,加大对非公经济人士的教育引导。深化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施优秀企业家轮训和教育工程,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教育纳入全市人才培育体系中,依托社会主义学院、知名高校等每季度开展培训。加强年轻一代企业家教育培养,弘扬企业家精神,营造尊重和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社会氛围,大力宣传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