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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郑市生态廊道沿途企业拆迁安置问题调研报告三

发布时间:2015-08-12 文章来源: 作者1: 新郑市

   三、推进企业征地拆迁工作的建议
  (一)制定法律法规,确保企业拆迁有法可依。企业拆迁相关法律缺失。目前,对企业用地拆迁,没有严格的法律界定,使得在实际工作中缺乏法律依据,给企业土地房屋拆迁工作带来诸多不便。因此,为保护企业主合法权益,建议根据宪法的原则精神,加强对涉及企业拆迁的一些具体政策和实际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同时结合我市生态廊道建设的实际情况, 出台本地法规政策,规范企业拆迁行为,提供成熟的经验和做法。
  (二)坚持市场导向,提高企业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在企业征地拆迁中,政府要以市场为导向,以法律法规为依托,在充分搞好市场调查的情况下,出台相关政策,适当调高企业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制定公正合理优惠的企业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千方百计落实好党中央强调的“多予少取放活”的政策要求,确保被征地拆迁企业的利益,保证企业在拆迁后的未来可持续发展。
   (三)建设拆迁企业安置园区,安置拆迁企业。在我市的适当位置选择一片区域作为拆迁企业安置园区。拆迁企业安置园区统一规划建设基础设施、污染治理设施,区内企业统一使用公用设施,统一进行污水处理,实现了土地、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保护了生态和环境,解决了过去被拆迁企业分布散乱、资源浪费的问题,最大限度地节约了土地资源。其次,拆迁企业安置园区的建设和发展能够进一步拉大城市框架,拉动当地就业,大量劳动力从农村转移到拆迁企业安置园区,能够有力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此外,建设拆迁企业安置园区,也极大地节约了企业在新厂地的选择、新厂房的建设、设备的移挪等过程中所付出的财力和人力成本。同时,拆迁企业安置园区内的关联企业和同类企业能够较容易形成新的合作,新产品和新技术能够不断出现,并促进相关产业迅速发展,支撑经济持续增长,推动全市经济加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