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9-29 文章来源: 作者: 办公室
9月29日下午,郑州市工商联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传达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和省工商联十二届二次主席(会长)会议精神。
市政协副主席、市工商联主席薛景霞传达了省工商联十二届二次主席(会长)会议精神,宣读了《河南省工商联关于进一步发挥企业家副主席副会长作用的意见》、《河南省工商联(总商会)主席(会长)会议制度》和《河南省工商联(总商会)企业家副主席、副会长履责述职制度》等文件。她要求,要结合省工商联会议精神和第4季度重点工作,抓好贯彻落实,安排部署好市工商联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王新带领大家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进行了全文学习,并进行了详细讲解分析。 他指出,《意见》的出台,是中央首次以专门文件明确企业家精神的地位和价值强调,是党中央、国务院从新时期国家战略出发,对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提出的总体要求和具体举措,对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创新发展战略,具有重大意义。他要求,要全面领会、准确把握《意见》精神,组织全市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各级商会组织进行认真学习、专题研讨;广泛搜集、宣传我市优秀企业家先进事迹,引导企业家为国家中心城市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