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5-16 文章来源: 作者: 管城区
一是走访调研。积极深入辖区内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税源企业走访调研,进行“面对面”座谈,“面对面”调查,“面对面”培训。了解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税源企业发展之需,帮助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税源企业用足、用活税收政策,扶持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税源企业发展壮大。
二是沟通维权。积极当好“四员”即“宣传员、联络员、服务员、协调员”,及时把税收法规、税收政策等宣传资料及时送到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税源企业,帮助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税源企业财务人员解决涉税问题。畅通纳税人监督投诉、争议化解渠道,规范税收检查、纳税评估等执法行为,保障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税源企业合法权益。
三是优化环境。按照省局、市局“我为地税添光彩”活动要求,建立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深化办税服务厅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修订完善了纳税服务行为规范、办税服务制度规范、窗口服务规范和办税环境建设规范等4项制度,细化了安全管理、工作纪律、环境卫生、税容风纪、冲突处理、咨询投诉、办税公开和监督检查8项内容,进一步提升了为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税源企业办税服务绩效,得到了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税源企业财务人员的充分认可。
四是重点发展。深化与国税、工商、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完善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税源企业税收联席会议制度、涉税信息共享制度等,共同确定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税源企业信用等级,相互通报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税源企业税收工作开展情况,共同为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税源企业发展服好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