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7-14 文章来源: 作者: 新密市
近日,河南省农业厅转发了农业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司法部、财政部、水利部、商务部、税务总局、质检总局、统计局、银监会等十二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发布首批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名录的通知》(农办经[2011]24号),郑州市共有28家农民合作社进入该名录。我市的河南省新密市黄固寺益超红薯种植专业合作社、河南省郑州新密南泉寺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河南省新密市春鑫密香杏专业合作社、河南省新密市云锋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等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进入该名录。
根据文件精神,该4家农民合作社为国家级示范社。按照《国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暂行办法》规定,国家示范社实行两年一次的监测评价制度,监测不合格或者没有报送监测材料的,取消其国家示范社资格,从国家示范社名录中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