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12-26 文章来源: 作者: 新郑市
(二)意见与建议
一是争取政府的重视与支持,拓展商会履职空间。向市委、市政府汇报成立聚集区商会的工作思路,发展规划,积极争取通过政府的简政放权,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把一些产业聚集区的行政职能下放给商会。如涉及宏观、决策、规划等方面的事务由政府行使,而中观和微观、执行与技术性的事务则由商会来承担,商会可以参与政府有关产业聚集区的宏观管理、决策和规划方面的事务。这样,既可以将政府从大量的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把注意力放在关系社会经济发展全局问题上,另一方面也为商会的生存与发展提供了良好基础,使商会可以在产业聚集区有效地进行资源配置,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二是建设好产业聚集区商会队伍。目前全市五个产业园区,有企业近千家,涉及能源、化工、服装、电子、通讯、建材等各行各业。建立产业聚集区商会首先要明确商会在本聚集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性质定位、工作职能、发展方向和目标要求,赋予聚集区商会应有的地位,确保商会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和作用的充分发挥;同时结合各聚集区企业发展的实际,明确一位领导分管聚集区商会工作。在涉及聚集区商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人选问题时,要广泛征求意见,全面了解情况,慎重作出决策,真正让有实力、有规模、有公信力且热心工商联事业的产业聚集区内的企业家担任领导班子成员,增强商会的凝聚力、战斗力。商会工作人员要真正懂经济、懂法律和懂企业管理,并且善于与企业家交流且相对稳定的工作人员队伍。
三是壮大聚集区商会组织力量,规范聚集区商会运行。产业聚集区商会建设要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本着“先易后难”原则,围绕行业发展速度快,经济实力强的企业,率先成立商会,在推动聚集区专业市场的商会建设更要有新思路、新举措。凡是符合国家政策法规要求、有利于规范行业市场秩序,推动行业健康发展的,都要积极引导建立商会组织。同时要不断加大商会会员发展工作的改革力度,以扩大覆盖面,增强代表性为目的,不断扩大会员数量,优化会员结构,提高会员质量,不断吸收新的社会阶层中的代表人士入会,使产业聚集区商会的广泛性、代表性不断增强,商会的权威性也能得到不断增强。其次是要规范聚集区商会运行,围绕“班子、场所、经费、设备、活动”等“五有”要求,努力做到:有机构牌子,有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有必要的办公场所和设施,有比较充足的活动经费,有比较丰富的日常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