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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工商联协助解决生态廊道建设过程中非公企业拆迁问题

发布时间:2017-08-15 文章来源: 作者: 新郑市

    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城市人口急剧膨胀,城市环境和自然生态系统承受着较大的压力,交通拥堵、环境污染、城乡环境差异均有不同程度的表现。2012年初,郑州市制定了《新型城镇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将生态廊道建设作为新型城镇化建设六个切入点的引领工程。自2012年起,新郑市按照郑州市生态廊道建设的工作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开始大力开展生态廊道建设。寒暑几易,经过近几年的努力,作为美丽新郑的依托和载体,三年时间,新郑市的林木覆盖率提高了4.43%,基本形成了“山水融合、森林环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体系色彩斑斓的生态廊道让越来越多的老百姓享受到了高品质的城市生活。最新的统计显示,新郑市已完成了34条廊道的绿化,绿化总长度331.44公里,绿化面积3869.45万平方米,累计投资34.1亿元。 
    随着新郑市生态廊道建设的快速推进和城市拓展,在生态廊道建设过程中,整个工程点多、面广、战线长,施工环境复杂,按照建设规划,征地拆迁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每年都有涉及几十家企业拆迁,企业用地被征收。近三年来,新郑市生态廊道建设过程中被拆迁的大小企业众多。作为企业赖以生存的土地,一旦面对征地拆迁,企业将面对包括拆迁补偿、企业新地址的选用、厂房建设、设备转移等现实情况,企业面临着巨大的发展压力,从而导致企业主与征地拆迁机关的矛盾冲突,引发了一些不稳定因素。 
    生态廊道建设过程中沿途企业拆迁也产生了诸多问题:一是补偿方式单一,被征地企业拆迁后的后续问题难以得到解决。当前,企业拆迁补偿安置的主要途径是一次性货币安置,即一次性发放安置补偿费,让企业自寻出路。这种方法操作简单,只要按法定标准计算拆迁补偿费用,再登记造册发放到企业就可以了。但实际上,货币补偿远不能解决企业因为生态廊道建设拆迁后所面临的各种问题,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保证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却难以解决企业的今后生存与发展。二是补偿标准偏低,被征地企业的利益难以保障。被征地企业主一般都能意识到生态廊道建设的大势所趋,愿意配合和支持政府的征地拆迁工作。但是由于拆迁补偿标准如鱼刺在梗,难以下咽,致使征地拆迁工作难度加大。

  为此,新郑市工商联针对推进企业征地拆迁工作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一是制定法律法规,确保企业拆迁有法可依。企业拆迁相关法律缺失。为保护企业主合法权益,建议根据宪法的原则精神,加强对涉及企业拆迁的一些具体政策和实际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同时结合新郑市生态廊道建设的实际情况,出台本地法规政策,规范企业拆迁行为,提供成熟的经验和做法。二是坚持市场导向,提高企业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在企业征地拆迁中,政府要以市场为导向,以法律法规为依托,在充分搞好市场调查的情况下,出台相关政策,适当调高企业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制定公正合理优惠的企业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千方百计落实好党中央强调的“多予少取放活”的政策要求,确保被征地拆迁企业的利益,保证企业在拆迁后的未来可持续发展。三是建设拆迁企业安置园区,安置拆迁企业。在新郑市的适当位置选择一片区域作为拆迁企业安置园区。拆迁企业安置园区统一规划建设基础设施、污染治理设施,区内企业统一使用公用设施,统一进行污水处理,实现了土地、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保护了生态和环境,解决了过去被拆迁企业分布散乱、资源浪费的问题,最大限度地节约了土地资源。

    新郑市工商联关于新郑市生态廊道沿途企业拆迁安置问题的情况调查及建议报送到市委、市政府后,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关注和重视,市委专门召开了工作会议,并就建议提出的安置方案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开始在新郑市一些乡镇的适当位置选择区域作为拆迁企业安置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