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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郑州市委员会关于开展政协委员届末履职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0-09 文章来源: 作者: 12345

发布时间:2013-09-29 08:54 共浏览 104 次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按照《政协郑州市委员会对政协委员实施考核的办法》和市政协年度工作安排,经主席会议研究决定,现将《政协郑州市委员会关于开展政协委员届末履职考核的通知》印发,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严格要求、积极落实。

一、考核目的

对政协委员进行届末履职考核,是对政协委员五年来履职尽责,发挥主体作用情况的回顾,是对政协委员履行政协职能、服务回报社会,调动委员参加政协活动积极性、主动性的总结。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政协委员履职考核领导小组。市政协主席任组长,副主席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政协秘书长任办公室主任,副秘书长、调研室主任、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及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任办公室成员。市政协委员管理联络委员会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计汇总工作

三、考核时间

201310月—12

四、考核对象

市政协全体委员

五、考核内容

(一)参加政协会议活动情况

1、市政协全体委员会议及常委会议。

2、市政协组织的各类专题会,包括政情通报会、学习报告会、研讨会、座谈会、培训班和调研、视察、考察及各种形式的专题议政活动。

3、市各民主党派及工商联、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组织的各种会议和调研、视察、考察及各种形式的专题议政活动。

4、市政协组织的其他会议和活动。

(二)提出意见建议情况

1、撰写提案情况。

2、反映社情民意情况。

(三)遵章守纪及获奖情况

1、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情况。

2、遵守政协章程的规定以及市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的决议、决定情况。

3、获得各级各类表彰情况。

(四)本职岗位工作情况和公益事业捐赠情况

1、本职工作中钻研业务、开拓创新、招商引资、发展经济、增加税收、吸纳就业人员等情况。

2、参加社会捐赠及兴学助教、扶贫济困等社会公益事业捐赠情况。

六、考核等次

优秀、称职、不称职(优秀委员不超过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七、考核步骤

1、本次政协委员届末履职考核是对近五年来委员的履职总结和评价。考核工作由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及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以界别为单位组织实施。

210月份由委员本人写出书面履职报告,填写《委员履职表》,

并按照考核等次进行自我评价。

311月份由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及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按界别或所联系的全部界别组织召开委员履职述职大会,对每位委员五年来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价,经分管副主席同意后,按照比例推荐优秀委员。

4、委员履职考核结果,经主席会议研究决定后,向委员所在单位反馈。对表现突出的委员,在换届时优先推荐为下届政协委员建议人选;对不积极履行职能的政协委员,依据政协章程和《政协郑州市委员会关于加强市政协委员管理的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同时报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备案。

512月份对评选出来的优秀政协委员,市政协将召开会议予以表彰。

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及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要对这次委员届末履职考核工作予以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组织实施,确保考核工作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各位委员要本着负责的态度,认真撰写履职报告,认真填写《委员履职表》,按时参加履职考核会,确保此次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1市政协领导对口联系界别一览表

2、《委员履职表》

3、《委员履职情况汇总表》

 

 

 

 

                                             政协郑州市委员会

                                                 2013年9月22

 

1. 附表1市政协领导对口联系界别一览表.doc

2. 附表2《委员履职表》.doc

3. 附表3委员履职情况汇总表》.doc

政协郑州市委员会关于开展政协委员届末履职考核的通知(图1)委员履职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