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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联〔2014)4号 关于成立郑州市工商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19 文章来源: 作者: gsl

市工商联各处室:

根据《中共郑州市委关于在全市党员中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和《中共郑州市委关于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精神,经市工商联党组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市工商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白宇宙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

副组长:   郭留章  市工商联副主席

           李清四  市工商联副主席兼秘书长

             王清祥  市工商联副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郭留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有:

茹东晓    市工商联办公室主任

李  翔    市工商联组宣处处长

任东凯    市工商联经联处处长

高明灿    市工商联参政调研处处长

办公室内设综合联络组、材料宣传组。各组职责分工如下:

综合联络组

组  长:茹东晓

成  员:贾付群  吕云 

职责:1.负责各种会议的筹备工作;2.负责各种材料的领取和分发工作;3.负责对各处室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督导;4.负责会领导班子参加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5.负责建章立制工作;6.负责与市活动办、第十一督导组的沟通联络工作;7. 负责征求意见邮箱、意见箱的管理以及各阶段群众评议的组织汇总和征求意见表的编印、发放、收集、归档整理工作;8.负责教育实践活动网页和互动平台的维护工作;9.负责后勤保障和其他临时性工作。

材料宣传组

组  长:高明灿

成  员:张宇飞   荆涛

职责:1.负责教育实践活动中活动实施方案的制定、活动工作流程、时间安排的制定、各类工作会议、党课、讲座及其他会议上的领导讲话、主持词等材料起草工作;2.负责活动简报信息的编印及上报工作;3.负责教育实践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4.其他临时性工作。

附:市工商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主要工作职责

                                  郑州市工商业联合会

2014月3月12日

                                                                                                       

市工商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领导小组主要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决策部署,在全市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和第十一督导组的指导支持下,研究教育实践活动有关重要事项,及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2.根据中央精神和省、市有关要求,对教育实践活动每一个环节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3.了解掌握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及时解决活动中遇到的问题,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做好宣传工作。

4. 会同第十一督导组加强对教育实践活动的监督检查。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在会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组织开展会教育实践活动。

2.负责与全市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第十一督导组联系、协调等工作。

3.筹备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领导小组会议、党课、讲座及其他各类会议,起草制定有关文件材料。

4. 负责会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主要经验和存在问题的分析总结,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建议。

5.负责教育实践活动宣传报道工作,做好教育实践活动专题网页信息维护。

6.通过电子邮箱、飞信群、QQ群等建立交流互动平台,适时发送领导讲话及中央、省政府有关精神。

7.对教育实践活动相关文件资料进行收发登记、集中管理,建立我会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日志。

8. 负责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邮箱、热线、意见箱的管理工作,以及各阶段群众评议的组织汇总、征求意见表的编印、发放、收集汇总和报告的撰写工作。

9. 负责对市工商联支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参与党的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和督导工作。

10.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