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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2011年河南省金融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8-25 文章来源:河南省政府网 作者: admin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转发2011年河南省金融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豫政办 〔2011〕33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省政府金融办制定的《2011年河南省金融业发展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2011年河南省金融业发展工作方案

(省政府金融办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根据2011年河南省加快产业产品结构调整专项工作方案,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11年河南金融业发展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建设中原经济区、加快中原崛起和河南振兴的总体战略,充分发挥我省区位、资源、市场、要素的比较优势,以完善金融体系、扩大融资规模为目标,以发展多元融资、优化融资结构为导向,以深化金融改革、做强金融主体为动力,以引进金融机构、加强金融招商为抓手,以加强考核评价、建设金融生态环境为基础,着力增强金融业的集聚力、竞争力和辐射力,为“十二五”规划实施和中原经济区建设开好局、起好步提供金融支撑服务。

  二、主要目标

  力争实现新增贷款2100亿元,利用资本市场融资1200亿元。力争保费收入达到925亿元,同比增长16%左右。争取金融业增加值达到650亿元,增加100亿元左右。全面推动城商行、农信社等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发展,组建地方法人保险公司,力争年内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覆盖80个县(市)。引进5家以上境内外金融机构入驻,推动股份制银行向郑州以外的省辖市设立10家左右分支行。

  三、重点工作

  (一)努力扩大全省信贷规模。

  1.完善银企合作机制。省政府金融办和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项目、行业主管部门,每季度向金融机构推荐十大调整振兴产业、基础设施、产业集群和农业产业化、水利、文化等各领域的企业、项目,省、市、县三级分别组织金融机构与企业开展对接。对融资过程中需要解决的建设手续、抵押担保等前置条件问题,要逐级明确责任并予以协调。继续发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合作发展机制的作用,着重引导社会资本向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投入,实现金融机构与资本市场实体的有效对接。

  2.加强金融创新。在确保完成信贷任务基础上,大力开展金融创新,通过表外贷款、转卖信贷资产、发行理财产品等方式,加大对企业的支持力度。探索保障性住房、产业集聚区通过银团贷款等多种模式进行规模性融资的路子。深入开展农村金融创新,扩大有效抵质押物范围,筛选农协保贷款、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中小企业行业协会贷款、“农信通”贷款、林权抵押贷款等3―5个典型的信贷产品进行推广,明确主要涉农金融机构的业务增长目标。

  3.提升服务水平。由河南银监局组织各家银行深入企业、基层开展专项调研,摸清需求,拓展服务,分析查找差距和困难,撰写调研报告,明确工作着力点和政策措施,提高金融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由各省辖市、省直有关部门、企业代表对各家银行服务水平和能力进行综合评价。

  4.强化激励引导。省政府金融办会同省财政厅、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做好对各银行2010年度的考核评价工作。省财政厅根据连续两个年度量化考核结果,确定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存放银行并进行存款分配。进一步强化激励引导,调整优化指标设计和考评体系,鼓励银行加大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持。

  5.争取总行支持。抓住中原经济区上升为国家战略的机遇,组织驻豫银行向总行开展中原经济区建设专题汇报,重点围绕承接产业转移优势、发展态势和潜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等方面反映我省资金需求,争取对中原经济区单列信贷规模,力争驻豫分行贷款增速高于本行系统和中部六省平均水平,确保中小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增速。

  (二)大力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

  2011年,新增上市公司18家以上,实现首发融资180亿元,上市公司再融资120亿元;各类债券融资350亿元,发行信托计划融资270亿元;各类基金融资150亿元;通过其他方式如股权转让、融资租赁、BT(建设―移交)、BOT(建设―经营―移交)等方式融资130亿元。

  1.进一步加大企业上市培育力度,更加注重境内外上市后备企业的培育工作。组织服务团队分阶段、分类做好首发上市重点后备企业的上市培育和推动工作。以国有大中型企业和高成长性中小企业为重点,进一步扩充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加强对境外主流资本市场的研究,积极推动企业赴美国、香港等境外证券市场上市。

  2.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再融资做大做强。重点推动上市公司特别是省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加快资产整合,通过并购重组和再融资实现整体上市或主业上市,切实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3.推动我省股权投资基金快速健康发展。尽快制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相关制度及政府扶持政策,引导股权投资基金健康有序发展。省政府金融办要加强与国内外各类股权投资机构的联系,引导其来我省设立分支机构。选择组织30―50家股权投资机构分省辖市对接,力争全年组织18次左右股权投资机构与优质上市后备企业对接会。研究设立我省金融产业投资基金。争取设立水利、能源、农业、旅游等行业股权投资基金,2011年度设立各类股权投资基金规模达到150亿元以上。

  4.高度重视资本市场相关中介机构的培育、引进和服务质量监管工作。筛选优秀的股改顾问、辅导保荐、首发承销、财务审计、法律事务、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向上市后备企业推荐。加强对中介机构服务质量的监管,切实提高中介机构市场服务能力。

  5.积极推进统一监管下的场外交易市场建设。积极争取郑州、洛阳两个国家级高新区成为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试点。推进统一监管下的产权交易市场的整合,充分利用省内外资金,扩大产权、股权、债权交易规模,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

  6.强力推进债券、信托等融资工作。推进企业债券融资工作,重点推动城投企业债和中小企业债融资,力争全年企业债券发行突破100亿元,中期票据发行突破150亿元,短期融资券发行突破100亿元。支持中原信托公司、百瑞信托公司业务和管理升级,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PE(私募股权投资)信托业务,设立信托型产业投资基金,争取发行信托计划融资270亿元。

  (三)全面深化地方金融机构改革。

  1.全面推动农信社改革发展。由省政府金融办、河南银监局牵头,会同人行郑州中心支行、省财政厅等部门和省农信联社,在广泛调研、学习借鉴其他省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全面推动农信社改革发展的具体意见,报省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

  2.加快城商行发展步伐。力争具备跨区域经营资格的城商行达到10家以上。加快推进我省银行机构重组上市步伐,支持郑州银行、洛阳银行等跨省设立分支机构,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争取3年左右达到上市条件。推动城商行在县域设立支行,年内再新设10家左右。研究组建具有河南品牌、机构逐步延伸的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3.壮大证券信托机构实力。支持中原证券公司立足河南市场,做大做强经纪业务,集中突破投行业务,主要经营指标和管理能力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加快上市步伐。鼓励信托公司密切结合地方实际进行业务创新和产品研发,加大增资扩股和引进战略投资者力度,不断增强资本实力。

  4.加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建设。争取新设新型农村金融机构50家。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