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1 文章来源:郑州市民权商会 作者: 郑州市民权商会
新《公司法》已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新法对股东限期实缴出资、加重董监高责任、提高公司治理要求等出台了一系列新规,对企业的影响都是革命性的。在新公司法背景下,企业和老板该怎么办?
11月10日下午,由商丘市人民政府驻郑州联络处主办,郑州市民权商会承办的《新公司法的主要变化及公司的影响》讲座,在商丘市人民政府驻郑州联络处会议室举行。特邀请郑州市民权商会名誉会长、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宁金成授课,商丘市人民政府驻郑州联络处招商引才科科长李天钊,办公室文秘乔艺,郑州市民权商会会长翟李亚带领商会副会长兼执行秘书长王军、副会长兼外联负责人韩建华,理事王春鹏,会员司政凯、王鹏、张运福、陈玉新、张花蕊、张迁、王焯,办公室主任李冰等20余人参加讲座。
宁教授从企业和老板关注的新公司法十大问题及应对方案入手:注册新公司时,还有必要再“打肿脸充胖子”吗?未缴足注资,公司有到期债务未清,认缴的出资期限还是“尚方宝剑”吗?实缴新政下如未实缴,公司要承担的行政处罚、刑事责任有多大?老板A公司的债要老板的B公司还吗?注册多家公司逃债还管用吗?把公司股权卖了,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可否“全身而退”?……生动的案例使法规清晰易懂。宁教授指出新《公司法》增加了公司资本制度领域的法律制度供给,强化了股东的出资责任,这一变化意味着企业需更加重视资本管理,确保股东按时足额履行出资义务,避免因出资不足而影响公司运营。针对新《公司法》带来的变化,宁教授提示企业需主动适应法律变化,及时修改公司章程,确保与新法规定保持一致,同时需加强关注注册资本管理,并就企业常见的问题提出了宝贵的应对策略和建议。
翟李亚
【郑州市民权商会会长】
郑州市民权商会会长翟李亚感谢宁教授为商会会员家人们带来了别开生面的现场授课。希望广大会员单位在发展经济的同时,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切实增强防范法律风险的意识,促进会员企业健康发展。郑州市民权商会也会以企业需求为导向,为企业提供更优质、更精准的培训,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