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4-25 文章来源: 作者1: 新郑市
四、我市统战工作基本情况
一直以来,我市非公经济统战工作有着良好的基础。统战部门各级领导经常深入企业了解情况,走访非公人士交流沟通,积极支持和参加各类商会协会活动,指导开展工作。全体统战系统工作人员主动融入非公企业当中去,及时协助解决企业发展和个人实际问题,赢得了广大非公人士的信任,加深了解,增进友谊。
责任主体。长期以来,市非公经济统战工作得到了新郑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由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分管市工商联工作,市政府明确一名副市长联系市工商联在非公经济统战的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指导帮助下,非公经济统战工作被纳入全市工作大局、摆上位置,为巩固和发展非公经济统战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联系渠道。在日常工作中,市委统战部非常重视非公经济发展工作,就推进全市非公经济发展,专门设立了直通车,通过绿色通道将非公企业反应强烈的问题直接呈报市委统战部领导、市政府领导,经领导批示后,按程序由相关部门负责办理,协调解决问题。市委统战部对问题解决情况进行回访,确保问题的解决能落到实处,尽最大力量为非公企业发展排忧解难,对非公经济统战工作起到了极大推动作用。
存在问题。一些私营企业家对新形势下统战工作的性质特点、职能作用还不够了解,认为参与统战工作不能给企业带来直接的经济利益和好处,而统战部门对民营企业家缺乏足够的吸引力。而统战部门工作人员对其在非公经济工作的认识不到位,对主要职能研究不多、思考不深、分析不够,看不到统战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所处的重要地位和承担的重要职能,从而导致抓工作的热情不够,动力不足,进取心不强,影响了统战工作的正常开展。其次,统战工作人员中缺乏懂经济、懂法律、懂企业管理的人才,使得统战工作人员与企业家之间缺少共同的语言,不能准确理解企业的需求,不能全面反映企业的呼声,不能谋划符合企业家实际情况的活动。在服务意识上,表现为工作主动性不够,不能主动深入企业,倾听企业呼声、了解企业需求;在服务内容上,仍然停留在一般的培训、宣传、信息以及协调沟通等层面上,服务领域、服务内涵有待于进一步拓宽和深化。
五、意见建议
(一)高度认识加强和创新非公经济领域统战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是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壮大党的群众基础。去年5月召开的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明确“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特别是年轻一代”是三大统战对象之一,提出要培养造就其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由此可见,非公经济人士对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壮大党的群众基础有着深刻影响、深远意义。特别是,非公经济提供了绝大多数社会就业岗位,通过意识形态工作构建健康向上的企业文化,更大范围、更大程度将符合国情、符合党情、符合历史发展潮流的意识形态影响员工。
二是有利于促进“两个健康”。非公经济的健康发展与非公经济人士的健康成长相辅相成。作为意识形态,对非公经济和非公经济人士而言,具有方向性、规范性、指导性的重要作用。从方向性来说,就是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义利兼顾、致富思源、扶危济困。从规范性来说,就是要在依法办事、诚信经营的框架下创造财富。从指导性来说,就是要建立符合时代发展潮流又密切结合中国实际的企业管理制度、产品(服务)质量标准。非公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和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对地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和谐发展,对地方改善民生、提升幸福指数都有着积极而重要的意义。
(二)明确责任,完善机制。
一是要建立党委统战部门的非公经济人士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专门研究非公经济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将工商联、团委、妇联、工会、人社等有具体工作接触的部门,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党的宣传部门,影响意识形态工作的党的纪检监察部门全部纳入联席会议。二是非公经济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要纳入党委统战部门的工作计划,明确专员负责。建立教育培训机制和帮扶服务机制。将非公经济人士教育培训纳入地方社会主义学院培训计划,把握导向、注重规模、循序渐进、长期坚持,把为非公经济人士做好服务纳入到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要求,制度化、责任化,注重问效和问责。
(三)搭建平台,加大举措。
一是找准核心,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引导非公经济人士心怀“中国梦”,当好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引导非公经济人士积极承担社会责任、遵守经济规律、维护市场秩序;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层面的价值准则,引导非公经济人士坚持职业操守,当好员工的榜样、当好同行的标杆、当好正能量的代言人。
二是搭建两项平台。要搭建教育引导平台。要在非公经济领域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和各级政策宣传活动,主动把法律知识、政策信息传达到非公经济领域;公益活动平台,创新创优机制,聚力整合,引导非公经济人士积极参与;典型选树平台,要坚持开展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评选、十佳善德公民评选,并根据非公经济人士所作的公益事业、所承担的社会责任设立相关荣誉,引入倡议制和承诺制,引导先进典型遵纪守法、诚信经营,以点带面,扩大辐射面;要搭建党建工作平台。关键是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营造积极向上的意识形态环境。
三是做好三项工作。一要优化经济环境。经济环境不优直接影响非公经济人士对党委、政府的信任,直接造成其思想上的波动,特别是不安全感、无归属感。因此,各级党委、政府务必要把优化经济环境作为重要工作抓好抓实,尤其是要下大力气整治乱执法、不作为,特别是要扭转政府利益部门化、部门利益个人化、个人执法情绪化的现象。在制订地方政策和执行国家政策时要广泛听取非公经济人士的意见和建议,真实向上级反映政策与企业实际不相符的情况(如社保基数太高,企业很难承担;环保指数过高,企业很难达到等等),在执行政策和保障非公经济人士利益上取得最大公约数。加大公示力度,将职能部门的权力放在阳光下运行,工作放在阳光下展示,接受广泛监督。
二要做好政治安排。坚决杜绝个别非公经济领域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商联常执委将政治身份当作办事和跟官员接触方便的通道,而不是为民发声、为民请命的平台。对此,必须做到两个“一定”:一定要走程序。“凡进必评”,凡计划作政治安排的非公经济人士必须事先进行非公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并充分运用评价结果,用到事关非公经济人士的社会安排、荣誉安排上。通过“凡进必评”来增强非公经济人士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的自觉意识。一定要作要求。必须对非公经济人士履行职责作明确规定,特别是在调研、反映社情民意、撰写提(议)案上有考核要求,创新代表、委员、常执委管理办法,建立积分制,未达到基础分则予以清退。通过从严管理增强非公经济代表人士的政治敏锐感和社会责任感。
三要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关键是以守法、诚信为重点,以非公经济代表人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商联常执委)、新一代非公经济人士为主要群体,经常聆听非公经济人士的呼声、反映诉求、消除疑惑、解决困难,在建设健康的政商关系、培育积极的价值取向以及引导持续创新发展、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上要使用有效办法、建立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