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工商联

政治建会 团结立会
      服务兴会 改革强会

首页 > 参政议政

关于加快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建设的提案

发布时间:2017-05-31 文章来源: 作者1: 调研处

   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立足家庭,以社区为平台,整合社区内各种服务资源,以上门服务和社区日托为主要形式,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生活护理、家政服务及精神慰藉等综合服务,让老人们在自己熟悉的生活环境中实现养老,使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为、老有所乐。这种服务模式既解决了在养老院养老亲情淡泊的问题,又解决了传统居家养老服务不足的难题,是一种介于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之间的新型养老模式。目前我市管城区陇一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是一个非常好的模式,它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的社区基础保健,如量血压、测血糖、提醒老人按时吃药等,为老年人提供活动场地等,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养老压力。目前正在积极地探索之中,并在积极的推广。虽然如此,但也存在着一些较为普遍的问题。具体表现在:硬件条件不够;经费严重短缺、管理体制不顺等。     

    针对这些问题,借鉴一些城市的成功经验,我市应该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众互助的模式。以积极应对我市老龄化发展趋势,进一步加快建立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事业发展,满足老年人居家养老的生活需求。    

    一)明确职责。社区养老今后作为一项社会性的工作需要政府的推动和引导,但最需要的是明确相应的职能部门,具体承担社区养老的规划、管理和服务等方面的工作。                         

   (二)合理布局。要把养老事业发展列入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规划中去,尤其是要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纳入公共设施统一规划。    

   (三)加大投入。在合理布局的同时,积采取多种方式筹集资金,加强社区老年服务设施、组织、信息平台建设。建立为社区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集生活照料、卫生清洁、送餐服务、文娱活动、日间托老、医疗护理、心理疏导、康复保健、信息支援、紧急援助多功能于一体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四)政策保障。社区居家养老是一项社会事业,由政府独揽是不现实的,因此需要逐步引入市场机制,在政府统筹下,通过政策引导吸引各方面的力量,积极扶持社会养老事业发展。如对于企业和个人致力于创办社区家庭养老服务企业的,要优先保障养老服务企业及社区老年公寓的建设用地;对于各类服务企业进社区开展养老服务的,减免养老服务企业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土地使用税等;免征老年服务企业自用房产的房产税、车船税;按照居民收费标准收取服务企业的水、电、暖、燃气、有线电视等项费用。    

   (五)有效管理。管理机制上;一要理顺现在老年工作多头管理问题;二要明确定位,克服社区行政化倾向,强化自主性;三是要充实社区的力量,落实恰当的配备比例;四要出台社区照料服务条例,规范服务秩序,要提高服务人员素质,开展服务人员专业培训,大力发展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五建设智能化“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将互联网、呼叫中心、现代通信等先进技术运用于传统的社区服务中,将连锁经营、品牌加盟等服务业态引入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整合通信、信息、商业、医疗、家政、社区服务、志愿者等社会资源,搭建起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服务机构为网点、网络中心为支撑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