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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国家大数据(河南)

发布时间:2017-05-31 文章来源: 作者1: 调研处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数据发展,全面实施信息化提速工程,积极建设“智慧中原”战略,特别是依托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跨境E贸易试点城市等,将云计算和大数据等新经济确立为全省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建成了一批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示范企业和电子产业园等,为大数据产业发展蓄积了强劲的潜力和坚实的基础。

  目前我省在大数据发展和应用方面已形成一定基础,但仍存在统筹规划滞后、产业基础薄弱、法律法规缺失、创新应用不足、人才匮乏等问题。因此,亟需解决完善大数据发展相关的配套政策,鼓励先行先试,加快推进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加强大数据应用和共享开发,在不断地探索和经验积累中,发挥示范带动效应,促进大数据持续健康发展。

  2016年10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函批复,同意我省建设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我省成为继贵州之后第二批获批建设国家级大数据综合试验区的省份之一。这让河南发展大数据产业的信心更加增强,倍受鼓舞。同时,这也是河南加快工业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加快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的重要契机,为更好推动和进一步完善国家大数据(河南)综合试验区建设,提出以下建议:

    一、尽快出台支持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相关政策。明确试验区建设模式、体制机制和目标任务,在规划布局、政策扶持、资金项目等方面作出顶层设计。加快土地、财政、科技创新方面的优惠支持政策,通过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先行先试,以点带面推动大数据发展。

  二、推进数据开放,实现数据资源共享。政府应该采取相关措施,积极除掉数据资源共享中的障碍,推动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数据资源流动与共享。但同时也要充分注重对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的保护,制定数据资源权益、隐私保护等方面的法规细则。

  三、组建产业联盟,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发展机制。联合省内大数据技术应用领域的制造者、使用者与研究机构,成立大数据产业联盟,通过成员单位间的强强联合,加速实现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推动企业、高校和研究机构在技术方面的有效结合,构建产学研一体的创新平台,强化大数据基础和应用研究,实现资源共享、协同开发和集成创新。

  四、做好人才引进培养,建立人才激励机制。以大数据领域研发和产业化项目为载体,积极引进高端人才,完善人才激励机制,重点引进一批活跃在大数据技术发展前沿、国际领先水平的高端专业人才和团队。同时,围绕大数据产业所需的专业人才,建设大数据专业人才培养基地,加强政府、企业、高校、社会之间的强强联合,构建合理的人才培养体系。 

    五、结合智慧城市建设,完善各类数据平台建设。结合智慧城市建设,加速各部门、各领域信息资源的融合共享。通过智慧城市的建设,善各个社会服务领域的数据中心建设,为打造国内一流的国家大数据中心打下良好的基础逐步系统地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