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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速解决郑州市不动产登记疑难问题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7-05-31 文章来源: 作者1: 调研处

    一、当前郑州市不动产登记工作现状

  我市自2016年8月20日开启不动产登记工作,房屋产权变更、抵押登记等手续不再由房管局发放《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他项权证》,改由市国土局进行登记,并发放《不动产权证书》。但在不动产登记办理过程中暴露出一系列问题,使得房产交易增加了时间和资金成本,一度造成少数市民维权的情况;也使得不少期望通过房屋抵押贷款获得融资的企业无法顺利获得资金,增加了企业资金成本和运营困难。这个问题已引起了国务院的关注,2016年9月21日至今由国土资源部领导带队的督导组已经数次来郑对不动产登记工作进行调研和督导。

    二、当前不动产登记办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没有真正实现“一站式办理”2016年9月29日,42名不动产登记部门的工作人员已经进驻房管局设立于郑州的三个办事大厅,当时设立于房管局的“不动产窗口”仅具有咨询与“收件”功能,并不能办理相关业务。虽然目前可以受理金水区不动产业务,但是一天仅20多个号,依然无法满足市民需求,大部分需要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的市民仍需前往各区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

  2017年3月23日起,市房管局和市国土局在郑东新区启动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合署办公试点,市民呼吁多时的“一站式办理”终于实现。但是目前合署办公试点只在郑东新区试行,其他区域的市民依然享受不了“一站式办理”。

   这使得其他区市民依然要往返于房管局和各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之间,在路途、预约、排队时消耗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尤其是业务遍布全市的企业,比如一些房产中介机构,在房管局办理完部分流程后,还要再分散到全市各区级不动产登记办理机构办理后续业务,增加了企业的负担。

   (二)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繁琐当前除了享受到“一站式办理”的郑东新区市民外,其他区域市民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流程对比之前业务流程步骤加倍,几乎所有的业务流程都需要市民先去房管局办理手续后,再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相同的手续,办理各类业务期间涉及的档案流转也需要市民自行提取与传递。而且还可能涉及其他部门和机构,如开具土地信息相关证明,除不动产登记中心外,还需与房管局、银行、财政局、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房改办等机构协调,使得市民在办理手续时不得不在多个机构之间来回往返。

  如:以最常见的不动产转移登记为例,郑东新区的市民如果顺利只需往返2次即可办结,而其他区域的市民在最顺利的情况下也需要往返4次才可办结,如果有土地信息不全、房屋属于房改房等情况,则市民需要往返于房管局、不动产登记大厅等机构5-8次才可办结。

   (三)办理时间长当前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办公操作不熟练、办理速度较慢,每笔业务大约需要30-40分钟时间进行办理。导致每天办理业务量有限,在业务高峰期,有些市民排队一天也未被受理。即使在成功办理之后,市民依然需要较长时间的等待才能获得权证。

  一是在未推行不动产登记之前,房屋产权转移、抵押登记一般是7个工作日可以办结,而如今推行不动产登记后,一般需要14个工作日才能获得权证(房管局流程需要7个工作日,不动产登记流程7个工作日),即使是“一站式办理”的郑东新区也需要12个工作日才能获得权证。甚至,在已经实行不动产登记正式流程的惠济区(其他区不动产登记办理暂时执行简易流程)转移、抵押登记需要30个工作日才能获得权证。这给市民带来了很大的不便和困难。在房产交易方面,在全面推行不动产登记的时期正是郑州市二手房交易高峰期和房价迅速提升期。使得不少市民交了钱住不进房,卖了房得不到钱,只能看着房价飞涨。

  二是在抵押登记方面,大部分中小企业选择申请房屋抵押贷款来获得企业正常经营所需的资金支持。但近期由于不动产登记中的各种问题,已经使企业申请融资贷款的效率大大降低,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经营,甚至造成部分企业因不能办理抵押登记而资金链断裂。

   (四)两局数据尚未完成共享和流通根据市房管局所提供的《关于房屋交易产权管理与不动产登记工作衔接的情况汇报》,市房管局已经于2016年8月10日完成房产数据交换平台、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共享数据库建设,并已接入市数字办的共享数据库。由于国土局与房管局信息不共享,没有建立电子数据档案系统,全部纸质材料及其他重要原件(如他项权证)需要市民个人在两局间提档流转,不但给办事市民带来了很大的不便,影响办理效率,对材料的安全也带来了很大隐患。

   (五)政策不明晰,办事资料、要件准备遇难题。一是自2016年8月20日全市开始推行不动产登记至今,政策和流程并未在公开渠道进行公示且经常变化,如某区不动产中心曾在一周时间内连续四次调整办理政策。导致市民经常因资料和手续问题而反复往返,耗费了大量精力和时间。二是 各区不动产中心执行标准不统一,办理抵押注销登记等业务时各区不动产中心要求的要件内容不统一且经常变化。比如市内大部分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后再抵押登记业务可同步进行,而经开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该类业务时却需要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3个工作日后,方可再受理抵押登记。在实际工作中,一度出现房管局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材料对房屋交易进行审核通过后发放《郑州市房屋交易和产权状况确认单》,不动产登记中心却不承认的情况。这不但给办事群众造成了困难,同时影响了政府部门的公信力。

   (六)不动产登记大厅办公场地硬件设施有待提高部分区域不动产登记大厅场地硬件设施落后,造成了市民体验差、满意度低。如:郑东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熊耳河路办事大厅),当天限量发放100个号,只能现场室外排号。为了排到号,有的市民凌晨1点多就去排队,如果在早晨7点之后排队可能就已经无法领取到当天的排号,而办事大厅 8点50分才允许市民进入大厅;金水区不动产登记大厅,需凭房管局确认单预约后,再排队办理。由于没有叫号器,市民需要在室外排队等候,不但站立时间较长,还要忍受风吹日晒雨淋,极易引起部分市民的怨言。

    三、关于加速解决郑州市不动产登记疑难问题的建议

   2016年5月23日,李克强总理考察湖北十堰市民服务中心时说:现在各地都建起了政务大厅或服务中心,要真正做到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办结。老百姓到了政务大厅,就不要让他们再到部门跑腿。要坚决杜绝群众和企业到窗口办理后还需转到后台部门办理的情况。

  我市自全面推行不动产登记以来,相关单位和部门虽然不断改进和优化服务,也取得了诸如郑东新区合署办公试点这样的成绩,但是依然存在一些不足,造成了一系列的负面影响,给企业和市民造成了不便,也引起媒体的持续、广泛关注,对我市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自贸区和国家中心城市造成了不利影响。建议市政府尽快牵头组织有关部门会商讨论,明确流程、职责和操作细则,使涉及部门履行好各自职责,积极协调配合,保证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一)明确职责,解决分歧尽快出台工作衔接意见,进一步理清各部门职责,解决相关部门对于流程上的分歧。统一并明确业务流程和所需资料、要件,在符合相关法规的前提下尽量简化流程和手续,大幅压缩相关业务办理周期,并在地区主流媒体上对流程和手续进行公示,为市民和企业提供便利。

  (二)信息共享,提高效率由郑州市数字城市办公室牵头,积极推进房屋交易和不动产登记数据信息共享,真正实现实时互通共享,督促相关各方及时解决存在问题,确保房屋交易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缩短相关业务办理时间。

  (三)集中“一站式办理”全市推广房管局与不动产登记合署办公,比如东区房管局和不动产登记中心(宏图街和黄河南路交叉口)设立的一站式办理大厅,做到房管局和不动产登记中心联合办公、集中办公,统一各区不动产登记地点,实现相关业务在一个大厅一次就能办理完成,减少群众不必要的奔波,解除百姓办理房产类业务各处奔波之苦,方便企业,提升办事效率。同时也可以升级场地硬件条件,提升市民体验和满意度。

  (四)合并流程,方便群众合并某些业务的办理流程和手续,办理相关业务的资料在两部门间传递,不再由群众自己移交资料。比如抵押登记和抵押注销登记等手续,目前需要办事群众在房管局和不动产登记中心分别各办理一次。如果实现流程合并和资料部门间传递,可以大大减少群众的往返次数。

  当前我市面临建设中原经济区、自贸区、中部城市群和国家中心城市等历史机遇,应当积极响应李克强总理“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号召,提高行政能力,真正为民服务、为企业发展助力,为中原经济区建设做出贡献,实现十三五宏伟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