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0-25 文章来源: 作者1: 办公室
10月21日—10月22日,郑州市政协召开十四届十九次常委会议,围绕“打造国家区域科技创新中心 开辟郑州高质量发展新境界”工作进行专题议政。市政协委员李华斌代表工商联界别作《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不断提升企业创新活力》口头发言。
工商联认为,企业是研究开发投入的主体、技术创新活动的主体和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企业处在创新的第一线,是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主要载体。近年来,郑州市促进技术创新的政策不断出台,服务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不断提高,创新型企业越来越多。但与其他先进地区相比,郑州市技术创新能力仍有一定差距,拥有高新技术企业的数量仅为2944家,在九大国家中心城市中排名垫底。
为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企业创新活力,不断厚植郑州核心竞争优势,持续扩大城市的国际影响力、辐射力、带动力,提出如下建议:
一、统筹资源优化配置,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一是弘扬企业家精神,发挥企业家的引领作用。积极建立健全企业家培训体制与机制,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企业家培训活动,增强企业家创新精神与创新意识。二是大力营造鼓励创新的环境氛围。加大对企业创新的宣传推广,讲好企业创新故事,形成浓厚创新氛围。三是加快创新型企业培育。探索建立创新载体管理平台,由政府主导组建由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为主体的平台,引导双向互动,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各类资金向创新活动配置、统筹推进青年科技人才培养。
二、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一是针对企业科创人才的优惠政策再具体措施,可尝试对到科技型企业工作的科创人员给予特殊补贴。二是鼓励企业自身研发人员的培养,逐步建立技术入股、科技人员持股经营等制度,最大限度地激励创新积极性。三是发展完善保障体系,将高层次领军人才在科研、购房、落户、就医、子女入学等方面的合理需求纳入保障,为科创人才提供安居乐业的工作生活环境。
三、落实政策落地服务,优化企业科技创新环境。一是推动企业提高对国家科技计划、科技重大专项决策的参与度,建立高层次、常态化的企业技术创新对话、咨询制度,发挥企业和企业家在政府创新决策中的重要作用。二是要重点解决好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以企业需求为导向,推动各区县建立相关优惠政策,落实配套措施,加快推进融资、知识产权服务,为企业做好保障。三是畅通信息沟通渠道。政府部门要有计划地开展企业调研活动,或组织专家学者、委托第三方组织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开展政策效用评估,为政策立改废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