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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阵地 固基础 新郑市工商联不断加强基础商会建设(三)

发布时间:2016-04-27 文章来源: 作者: 新郑市

    三、加强基层商会组织建设意见与建议
    (一)争取基层党委、政府更多重视,抓好基层商会队伍建设。通过进一步明确基层商会在本乡镇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性质定位、工作职能、发展方向和目标要求,赋予基层商会应有的地位,确保基层商会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和作用的充分发挥;同时结合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实际,明确一位领导分管联系基层商会工作。在涉及基层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人选问题时,要广泛征求意见,全面了解情况,慎重作出决策,真正让有实力、有规模、有公信力且热心工商联事业的企业家担任领导班子成员,增强商会的凝聚力、战斗力。商会工作人员要真正懂经济、懂法律和懂企业管理,并且善于与企业家交流且相对稳定的工作人员队伍。
    (二)壮大基层商会组织力量,规范基层商会运行。在坚持“有引导、有发展、有标准、有质量、有重点、有结构、有服务、有管理”的工作方针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大会员发展工作的改革力度,以扩大覆盖面,增强代表性为目的,不断扩大会员数量,优化会员结构,提高会员质量,不断吸收新的社会阶层中的代表人士入会,使基层商会的广泛性、代表性不断增强,商会的权威性也能得到不断增强。其次是要规范基层商会运行,围绕“班子、场所、经费、设备、活动”等“五有”要求,努力做到:有机构牌子,有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有必要的办公场所和设施,有比较充足的活动经费,有比较丰富的日常活动。
    (三)大力培育基层商会组织,不断扩大基层商会覆盖面。商会组织建设要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本着“先易后难”原则,围绕经济大镇、重点乡镇、专业市场、大型商场、居民社区建立商会;围绕我市县域经济主导产业、行业重点发展商会。在推动专业市场、大型商场的商会建设更要有新思路、新举措。凡是符合国家政策法规要求、有利于规范行业市场秩序,推动行业健康发展的,都要积极引导建立基层商会组织;不具备条件的区域和行业,要通过引导、培育,创造条件发展基层商会组织,要大力发展基层商会组织,努力扩大工商联组织覆盖面。
   (四)加强指导,全面发展。一要加强引导基层商会积极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加强对商会的指导和人员教育培训。在商会成立或换届时,提前主动介入,做好跟踪服务,加强感情培养,建立良好互信,为后续工作打下基础。二要进一步规范制度。市工商联要指导和帮助基层商会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会长会、理事会、会员代表大会制度、会员管理制度、会员发展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细则和监督机制。 三要协调发展。由于我市县域经济发展具有一定的不平衡性,基层商会发展也有一定的差距,尤其随着华南城、华商汇等异地企业的入驻,新港产业聚集区的不断发展成熟,“航空经济强市”战略目标的发展规划,一些旧的经济格局被逐渐打破,新的经济格局逐渐建立,市工商联必须从实际出发,加强对基层商会、行业商会、异地商会等基层组织建设的分类指导。经济总量大、行业聚集程度相对较高的乡镇,要引导培育组建基层行业商会;经济总量小,欠发达的乡镇,要针对非公有制经济和经济发展的现状,培育组建综合性商会或农业产业化合作社组织。要引导商会基层组织树立有为才有位的理念,积极促进产业政策的落实,在帮助企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进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配合政府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等方面有所作为。四要打造品牌。基层商会不仅仅是一个团体组织,好的商会就是一个品牌,甚至是一个地方的标志。基层商会要在服务会员、加快自身发展的同时,积极参与社会活动,履行社会责任,树立好诚实守信、依法纳税、遵纪守法的良好形象,打造商会品牌,树立商会形象,凝聚非公经济力量,形成县域经济新的增长点。五要发挥作用。为会员提供行之有效的服务是商会的立会之本。商会要注重研究和解决非公经济发展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工作理念、工作方法上推陈出新,将等上门、说教式的领导方式转变为深入调研、主动服务上来,深入基层、深入企业,零距离服务企业,为企业办好事、办实事。要帮助非公企业搭建好担保业务、银企合作、小额贷款业务、信息服务、产学研合作、产业转移、表彰奖励、企业维权等“八个平台”,真心实意的为企业服好务,让广大非公有制企业对商会有认同感,促进商会作用发挥,推动商会又好又快发展。